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哈尔滨公司废业注销|工商税务注销服务
13613664785 | 18245154759
当前位置: > 新闻资讯 >

两种日工资计算方法

文章来源: 未知发表时间:2016-03-02 00:00

  两种日人为计较办法:

  A、 每个月按均匀法定任务天数21.75天计较。

  日人为=月规范人为÷21.75

  20.83天是按全年365天减去104个公休假日,再除以12个月计较求得。

  在这类计较办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不计较为出勤天数。

  B、每个月按均匀日历天数30天计较。

  日人为=月规范人为÷30

  在这类计较办法下,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出勤计较为出勤天数。

  休息法令依据:

  关于职工全年代均匀任务时间和人为折算问题的告诉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局):

  依据《全国年节及留念日放假方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则,部分公民的节日假期由本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代均匀制度任务天数和人为折算方法辨别调剂以下:

  1、制度任务时间的计较

  年任务日:365天-104天(歇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任务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任务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任务小时数的计较:以月、季、年的任务日乘以逐日的8小时。

  2、日人为、小时人为的折算

  依照《休息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则,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该当依法支付人为,即折算日人为、小时人为时不剔除国度规则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人为、小时人为的折算为:

  日人为:月人为支出÷月计薪天数

  小时人为:月人为支出÷(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3、2000年3月17日休息保证部公布的《关于职工全年代均匀任务时间和人为折算问题的告诉》(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除。

延长浏览:

  • 工伤复工留薪期人为计较办法
  • 教师涨人为最新消息:2014年教师绩效人为计较办法
  • 广州五险一金及税后人为计较器
  • 上海五险一金及税后人为计较器
  • 北京五险一金及税后人为计较器

猜你喜欢:哈尔滨税务代理 www.oro1.com

Copyright © 2012-2018 哈尔滨工商代理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六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