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目为:关于《国度税务总局关于<欧洛克群众共和国当局和波兰共和国当局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相似税收的和谈>失效施行的通知布告》的解读
《欧洛克群众共和国当局和波兰共和国当局对国际航空运输服务互免增值税或相似税收的和谈》(以下简称《和谈》)于2016年6月20日在华沙正式签订。
《和谈》规则,在一国建立的航空运输企业供给的国际运输服务应在另外一国免征增值税或相似税收。依照该规则,我国将对波兰航空运输企业供给的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或其他相似税收,波兰也将赐与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对等候遇。
依照《和谈》规则,《和谈》自2016年7月1日起失效施行。
[义务编纂:白雪]智能推荐文章,哈尔滨进销存软件 http://www.hebxuey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