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车辆置办税征收治理方法》(国度税务总局令第15号),国度税务总局印制了《设有流动安装免税车辆图册》(国税函[2011]第204号)。
税务总局提到,《设有流动安装免税车辆图册》(2011年第一册、总第二十四册)已印制终了,作为税务机关操持设有流动安装非运输车辆免税的根据。
自2011年4月起,《设有流动安装免税车辆图册》 电子数据(下称电子图册)将经过车辆置办税征管系统主动下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度税务局应包管本局内网与税务总局一般连通,确保车辆置办税征管系统数据库服务器、 MQ两头件一般运转,以便电子图册主动下发的一般完成。
为了避免车辆置办税征收治理系统主动下发不胜利影响电子图册的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度税务局车辆置办税营业人员应在每次收到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设有流动安装免税车辆图册》的告诉当前,检查新的电子图册能否接纳胜利。详细操作办法是,在车辆置办税征管系统“免税图册治理”模块的“免税图册治理”界面中,检查显现的电子图册,系统会显现册号、和失效日期等,比方,上期图册为23册,本期图册为24册,在系统界面中假如看到图册为24册,暗示接纳胜利。
假如接纳不胜利,仍可依照过来的做法,经过数据库剧本方式更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度税务局可经过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网址:httP://130.9.1.248 ) “使用支撑/软件库/车购税/数据”目次下载新的电子图册更新包。
电子图册更新过程当中,如遇问题,请实时联络税务总局呼唤核心车辆置办税征收治理系统手艺支撑(服务电话:40081 12366-1-3-2)。关于严重问题,应依照税务信息系统运转保护体系的严重事项演讲流程实时上报税务总局(电子税务治理核心)。
[义务编纂:canet]本文转载自:税务代理 http://www.hrbhgk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