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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积金政策调整最新消息:银川公积金8条新政出台

文章来源: 工商代办代理发表时间:2016-05-04 12:08

  

2016年公积金政策调整最新消息:银川公积金8条新政出台

    4月13日,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管理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其中,新提出八项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1 异地贷款覆盖全国

  原政策:异地贷款业务周边跨省份六地市。

  新政策:异地贷款业务扩大至全国。在银川地区购买自住住房时,借款人提供工作所在地开具的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公积金贷款信用证明等相关手续,即可向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办事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跨省份异地贷款。办理跨省份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

  2 贷款额度提至70万元

  原政策:单身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贷款50万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新政策: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5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至7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房屋总价的60%;异地贷款最高限额为55万元。

  3 首付比例降至20%

  原政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本人(含配偶)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

  新政策:使用公积金贷款均可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均调整为房屋总价的20%,贷款额度均调整为本人(含配偶)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和房屋总价的80%。

  4 账户余额可以支付房款

  原政策: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后,多出余额只能用于按月支付公积金还款。

  新政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满足申请贷款金额的倍数时,借款人及配偶多出的账户余额可以提取用于支付房款。

  5 购房合同有效期延至5年

  原政策: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新政策: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购房合同有效期限由3年调整为5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凭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也可以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及配偶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总额。

  6 二手房也可“商转公”

  原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只针对一手房。 新政策: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原政策: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只针对一手房。

  新政策:无论一手房还是二手房,均可以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7 开始办理“组合贷”

  原政策:不能办理组合贷。 新政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5%。

  原政策:不能办理组合贷。

  新政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补足,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之和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5%。

  8 账户余额提取更灵活

  原政策:10年内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提取一次夫妻双方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用于住房装修或维修。

  新政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正常还款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无公积金贷款逾期,且职工账户内的公积金处于连续、足额、及时汇缴的,可提取一次借款人及配偶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房屋装修或自主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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