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国家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16年省注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省委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和诚信建设”的主题主线,践行“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行业发展“五大战略”,组织开展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紧紧把握国家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大局和“十三五”规划对行业发展的机遇,制定我省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入研究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行业发展契机,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专长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深入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行业内部治理,对事务所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中小型事务所做精做专,促进江苏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稳健持续发展。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引领行业发展的干部队伍。
一、扎实开展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以加强党建为抓手促进服务创新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综合运用各种形式,组织全行业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锐意进取,积极推进行业党建工作创新,充分发挥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行业科学发展。
(二)扎实开展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结合全省行业实际,按照中注协“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部署,研究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创新服务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从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多方面展开创新,更好服务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政府职能转变、资本市场改革等领域,并在服务国家创新中实现行业创新。
(三)加强行业党建基础性工作。坚持将行业党建工作与行业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起来,重视思想党建,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纪念“七一”等重要节日和党内集中教育活动评优评先,并在行业内开展结对共建,专业帮扶活动,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四)扎实做好行业统战。充实完善省级行业重点培养对象人才库,加强行业统战人士的培养工作;推动各级代表人士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体现行业服务社会的专业价值。
(五)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继续推进“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展行业“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选树行业青年先优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开展行业“青年专家服务团”活动,彰显社会责任。
二、 加大奖补力度,推动行业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
(一)引导事务所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一是鼓励事务所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管理会计发展、政府会计改革服务。二是积极引导事务所广泛参与PPP项目、政府绩效评价,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及部门绩效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三是大力发展税务咨询和管理咨询服务。研究涉税事务,大力发展税务咨询服务;四是鼓励省内有国际业务执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江苏企业“走出去”投资项目和企业提供决策咨询等。
(二)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行业做强做大做精做专。简化流程,创新服务,提供便利,推动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支持省内中小事务所通过合并、重组,大型事务所通过设立分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业务联合等多种方式做强做大,发展成为全国性大型事务所。鼓励省内事务所加入国际国内会计联盟机构,走国际化、规模化发展道路。同时,鼓励省内中小事务所结合合伙人背景、文化、自身能力、所处区域实际等情况,找准擅长领域作为目标细分市场,竭力扬长,在擅长的业务领域中保持领先地位,或寻找市场空白地带,精耕细作、做精做专,做出自己的特色。
(三)继续开展事务所综合评价。认真配合中注协开展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我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办法、工作指南等文件,改造升级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并将全省综合评价工作与全国综合评价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工作有效衔接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四)鼓励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抓住政府机关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的契机,鼓励有条件的事务所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财政资金专项审计、国企改革等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活动。同时,主动与招标采购服务单位联系,建议在购买专业服务时将“质量优先、公平竞争、合理定价”的原则作为首要条件,摒弃以价格作为招标条件的遴选方式,防止恶意压价竞争行为。
(五)深入推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总结交流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无锡?感动中国物联网会计示范服务基地和扬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国家级会计服务示范建设经验,梳理基地建设工作,研究示范基地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事务所各自的优势,进一步深入推进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多方位服务,扩大行业影响力,实现多方共赢。同时,结合当前形势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新的示范基地遴选和申报。
(六)制定“十三五”时期行业发展奖补办法,加大行业发展扶持力度。对综合排名取得突破、引进设立总(分)所、拓展新业务、业务收入和人才培养取得突出成就等方面的事务所给予奖励。积极争取省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大奖补力度,扶持行业发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构建行业诚信建设体系
(一)采取有效措施约束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制定反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业自律公约,并依托行业防伪报备系统,对事务所低价承接业务等恶性竞争行为进行治理,重点关注以招投标方式承接的业务。接受来电来访、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等,掌握行业动态,采用约谈和专业帮扶等方式,加强对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
(二)推进内部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一是继续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完善综合评价办法,加大事务所内部治理等方面指标权重,进一步提高事务所对内部治理的重视程度。二是研究国际“四大”及行业优秀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经验及措施,提出推进行业内部治理规范化建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