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内部审计陈诉由哪些基本要素组成?
答:
1.题目
包罗内容:
被审计单元名称;审计事项(种别);审计时代;其他。
2.收件人
内部审计陈诉的收件人应当是与审计项目有治理和监视责任的机构或小我私家。
包罗:
(1)被审计单元适当治理层;
(2)董事会或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者组织中的主要卖力人;
(3)组织最高治理政府;
(4)上级主管部门的机构某人员;
(5)其他相关职员。
3.正文
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建议;其他方面。
4.附件
内部审计陈诉的附件——是对审计陈诉正文举行增补说明的文字和数字质料。
包罗:
(1)相关问题的盘算及剖析性复核审计历程;
(2)审计发现问题的详细说明;
(3)被审计单元及被审计责任人的反馈意见;
(4)记载审计职员修改意见、明确审计责任、体现审计陈诉版本的审计清单;
(5)需要提供诠释和说明的其他内容。
5.签章
内部审计陈诉应当由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盖章,并由以下职员签字:
(1)审计机构卖力人;
(2)审计项目卖力人;
(3)其他经授权的职员。
6.陈诉日期
审计陈诉日期一样平常接纳内部审计机构卖力人批准送出日作为陈诉日期。
以下情形下使用相关的日期:
(1)因采取组织主管卖力人的某些修改意见时;
(2)内部审计职员在本机构卖力人审批之后又发现被审计单元存在新的重大问题时;
(3)内部审计陈诉存在主要疏忽时;
(4)其他情形。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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