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哈尔滨公司废业注销|工商税务注销服务
13613664785 | 18245154759
当前位置: > 新闻资讯 >

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

文章来源: 未知发表时间:2015-07-24 19:02

  1、汇票的绝对应纪录事项汇票的绝对应纪录事项是指票据法例定必须在票据上纪录的事项,若欠缺纪录,票据便为无效。凭据《票据法》第二十二条之划定,汇票的绝对应纪录事项包罗七个方面的内容,若是汇票上未纪录该七个方面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详细内容如下:

  (1)讲明“汇票”的字样。这是指在票据上必须纪录足以讲明该票据是汇票的文字。若是没有该等文字,“汇票”则为无效。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这是汇票的支付文句,即须讲明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支付汇票金额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换言之,若是汇票附有条件(如收货后付款),则汇票无效。

  (3)确定的金额。这是指汇票上纪录的金额必须是牢固的数额。若是汇票上纪录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等,汇票将无效。未填明现实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或现实结算金额凌驾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受理。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的委托支付汇票金额的人。

  (5)收款人名称。收款人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纪录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力人。

  (6)出票日期。这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纪录的签发汇票的日期。

  (7)出票人签章。这是指出票人在票据上亲自誊写自己的姓名或盖章。这一问题在前述有关内容已作说明。若是汇票出票人不在汇票上签章,汇票即为无效。

  2、汇票的相对应纪录事项(1)付款日期。这是指支付汇票金额的日期。汇票除见票即付外,其金额一样平常是在签发汇票后一段时间才支付。

  见票即付汇票的法定付款提醒限期为出票日起1个月。出票后定期付款是指汇票上纪录的从出票日起经由一定时代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这是从出票日作为起算日,直到汇票上纪录的一定时代(如2个月)的末日为到期日。见票后定期付款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纪录的于付款人承兑日起经由一定时代方能付款的一种付款日期形式,如见票后3个月付款或承兑后6个月付款等。这里的起算日即是见票日。

  (2)付款地。这是指汇票金额的支付所在。付款地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栖身地。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其从事生产谋划运动的牢固场所,付款人没有谋划场所的,以其住所为付款地,住所与经常栖身地纷歧致的,则以其经常栖身地为付款地。凭据我国有关执法诠释,经常栖身地一样平常是指公民最后一连栖身满1年以上的一样平常生涯栖身地。

  (3)出票地。这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的所在。

  本票必须纪录下列事项:

  (一)讲明“本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答应;

  (三)确定的金额;

  (四)收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纪录前款划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

  本票的相对纪录事项相对纪录事项是指,若是这些事项不予纪录,则应当遵照票据法的划定执行,票据不因该事项未做纪录而无效。我国票据法例定本票的相对纪录事项为付款地、出票地。

  (1)付款地。付款地是指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的所在,也就是本票债务人推行其付款义务的所在。有确定的付款地,有利于当事人权力的行使和义务的推行,以是,票据法例定,本票上纪录付款地的,应当清晰、明确。

  若是本票上没有纪录付款地,这并不意味着本票无效。票据法对没有纪录付款地的本票,划定了调停的途径,即本票上未纪录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谓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是指出票人谋划其营业的地方,也就是管理银行本票营业的银行所在的地方。由于本票具有流通性,在本票载明的金额最终获得支付以前,本票可以流通到差别的地方,若是本票上没有纪录付款地,那么,到付款之时,就需要确定一个所在以举行支付,否则,当事人之间就容易在推行地上发生纠纷,影响本票金额的支付。由于本票是出票人签发并答应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付款的票据,以是,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出票地是指出票行为完成的所在,也就是出票人签发本票的所在。出票地讲明了出票人在什么地方签发了本票,是讲明本票真实、有用的证据之一。以是,票据法例定,本票上纪录出票地的,应当清晰、明确。

  若是本票上没有纪录出票地,这并不意味着本票无效。票据法对没有纪录出票地的本票,划定了调停的途径,即本票上未纪录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支票必须纪录下列事项:

  (一)讲明“支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出票日期;

  (六)出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纪录前款划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支票的相对纪录事项是:

  (1)付款地。付款地是指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的所在。若是支票上没有纪录付款地,这并不意味着支票无效,即视为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出票地是指出票行为完成的所在,也就是出票人签发支票的所在。若是支票上没有纪录出票地,这并不意味着支票无效,即视为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栖身地为出票地。


文章汇票/本票/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与相对记载事项转自:哈尔滨工商代办 www.jckjdl.com

Copyright © 2012-2018 哈尔滨工商代理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吉六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