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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将建网店售假网上投诉平台

文章来源: 未知发表时间:2014-12-28 16:40


新闻中心-中国网 news.china.com.cn  时间: 2010-07-01  责任编辑: 陈维松

京华时报讯(记者 袁国礼)从今天起网店将实行实名制。国家工商总局昨天发布11条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工商对网店展开一次全面普查。今后将建立网上消费投诉举报平台,重点查处网店销售假货等。

从今天起,《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全面施行,为此,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贯彻实施该《办法》。由于网上商品交易的特殊性,工商将施行全国联网一体化的“以网管网”监管措施。各地工商部门将对网店开展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查清网络交易平台开办的情况,并建立档案和电子数据库,以备将来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表示,在网上发现的网店虚假信息、网上消费欺诈行为等,将及时以网络市场预警信息的形式向社会发布。工商部门将把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明令禁止商品作为查处重点,加大打击。由于网店商户隐蔽性强、违法行为跨区域、违法主体认定难度大、违法证据易删除篡改等特点,工商部门将研究建立相关制度和措施,合理界定网络违法案件管辖权,建立跨区域联动办案机制,建立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网络案件查处信息平台,建立电子证据保全制度和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通过建立网上消费投诉举报平台、指导监督网店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措施等多种形式,多方位开辟消费保护渠道,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

目前,制约网上商品交易的主要瓶颈是信用体系的缺失。工商部门将鼓励支持以诚信为核心的行业自律,鼓励支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服务,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等,并将信用监管作为监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国家工商总局承认,面对众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首部规范的《办法》不可能将所有问题都予以解决。各地省级工商部门可以依据《办法》制定实施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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